2020年7月15日,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發(fā)布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28期)。
據通告,嘉興市經開高煒副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雙溝鎮(zhèn)白酒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雙溝鎮(zhèn)大曲酒樣品,被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相關市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標稱生產企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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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生產企業(y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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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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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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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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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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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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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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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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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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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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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溝鎮(zhèn)白酒釀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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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泗洪縣雙溝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緯二路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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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經開高煒副食品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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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洪仁路255號(常秀農貿市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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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溝鎮(zhèn)大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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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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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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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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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32.4%vol‖41%vol-43%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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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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