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蘇州市常熟市公安局偵破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0億元的跨境賭博案。梳理其資金往來,警方發(fā)現相關交易是通過第四方支付平臺結算的。據當地公安局網安支隊第六大隊副大隊長萬偉曦介紹,今年以來蘇州市公安局網安部門破獲的涉第四方支付的案件有9起,涉及約40個第四方支付平臺,涉案總流水超100億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盤和林表示,業(yè)內人士習慣將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網絡支付稱為第三方支付,很多為網絡黑灰產業(yè)洗錢而開發(fā)的支付工具則被稱為第四方支付。而第四方支付是在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基礎上進行技術改造而來的,它的出現讓資金流向更難監(jiān)管。
專家表示,第三方支付與第四方支付形式上都是通過網絡實現支付,但第三方支付相關公司在銀行有對公賬戶,資金流轉線路清晰可查。而在非法的第四方支付中,相關公司開立對公賬戶,通過購買大量個人或虛假注冊企業(yè)的銀行卡,交叉支付。一些更隱蔽的第四方支付,還可以使用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交易結算。
“第四方支付已成為網絡黑灰產業(yè)洗錢的重要工具。犯罪分子利用第四方支付形式,掩蓋了資金去向,非法資金在一系列虛擬或現實賬戶之間來回劃轉,讓受害人或者警方無法追蹤。”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甄新偉說。
專家建議,未來需加大打擊黑灰產業(yè)力度,嚴查第四方支付。
首先,要加強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管理,遏制其買賣行為。目前,從事第四方支付的犯罪嫌疑人,往往高價從黑市購買大量銀行卡以及與之對應的身份證號、手機卡,并借此實施犯罪。因此,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買賣銀行卡、手機卡行為,遏制黑市形成。
其次,需要加強銀行內部管理,提高發(fā)現資金流動異常銀行卡的能力。甄新偉認為,打擊第四方支付犯罪,需要監(jiān)管部門加強第三方支付的規(guī)范和監(jiān)管,特別是第三方支付平臺接入其他支付平臺時,加強交易真實性、可靠性管理。
再次,還要加強公眾網絡金融安全教育。“加強公眾交易監(jiān)管,有助于打擊第四方支付犯罪。公眾要提升網絡金融風險認識,特別是對互聯(lián)網借貸的風險識別能力。可通過受監(jiān)管的金融機構或者互聯(lián)網金融平臺加強金融安全教育。一旦發(fā)現上當受騙,網絡金融用戶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甄新偉說。
專家提醒,遇到高價收購個人銀行卡、手機卡號的信息,要勿聽勿信,因為這些行為往往涉及黑灰產業(yè)洗錢活動。值得注意的是,個人如果出賣銀行卡并被用于非法活動,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個人明知對方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然將銀行卡賣給對方,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個人賣出的銀行卡詐騙導致他人資金損失,個人同樣要承擔相關民事賠償責任。”湖南日月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戴曙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