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自公司公告處獲悉,3月1日,廣州浪奇發(fā)布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再度提示公司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告顯示,1月31日,廣州浪奇披露了《2020年度業(yè)績預告》,預計公司2020年度歸屬于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約24.60億元至35.60億元,預計2020年期末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約為負12.50億元至負19.50億元。根據“退市新規(guī)”,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的上市公司,深交所將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即被*ST。
據悉,廣州浪奇預計于4月15日披露2020年度報告。如觸及《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4.3.1條規(guī)定的情形,公司將在披露2020年度報告同時,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不是廣州浪奇第一次進行風險提示。早在2月1日,廣州浪奇就曾發(fā)布公告稱,或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歷史信息顯示,近一年來,廣州浪奇屢次爆雷。記者自天眼查APP獲悉,2020年9月,廣州浪奇曾因存貨“消失”事件引發(fā)投資者關注。2020年9月28日,廣州浪奇發(fā)布《關于部分庫存貨物可能涉及風險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存儲在瑞麗倉和輝豐倉兩個倉庫的存貨,被倉儲方否認簽署相關倉儲合同,也否認保管有公司存儲的貨物,同時不配合公司進行貨物盤點和抽樣檢測工作,該存貨涉及風險。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瑞麗倉、輝豐倉庫存貨物賬面價值合計為5.72億元,2020年上半年計提存貨跌價準備366.61萬元。待相關事實查明,相關證據補充完整后,公司將根據相關證據對前述倉庫存貨補提甚至全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深交所為此事專門下發(fā)《關注函》,而廣州浪奇在2020年10月30日晚回復表示,存貨損失不止5.72億元,而是8.66億元,有問題的倉庫除瑞麗倉、輝豐倉外,還涉及四川倉庫2、廣東倉庫2、四川倉庫1、廣東倉庫3。2020年12月25日,廣州浪奇又新增3154萬元賬實不符金額,存貨損失為8.98億元。
進入2021年伊始,廣州浪奇于1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據記者了解,如果證監(jiān)會經過調查后最終對廣州浪奇實施行政處罰的話,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9月27日收盤時持有廣州浪奇,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或在2021年1月8日收盤時持有廣州浪奇,并在2021年1月9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lián)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fā)送到郵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本次索賠預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二級市場方面,發(fā)布過《關于部分庫存貨物可能涉及風險的提示性公告》后,2020年9月28日和29日,廣州浪奇連收兩個跌停。2021年1月11日,公告被立案調查后的廣州浪奇再收跌停。有市場分析人士表示,廣州浪奇目前正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又面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可能,基本面似乎并不穩(wěn)定,投資者還應謹慎關注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