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的婚家律師職業(yè)生涯中,張荊早已見識過無數(shù)婚姻的真實面目,冰冷的法條文字要求她保持理性,但她從未麻木,內心始終保持熱忱,她以自身的敏銳和細致,以溫情為切口、以法律為武器,理解、幫助每一位陷入困境的當事者。
服務千余個家庭在張荊看來絕非是用來標榜功績的數(shù)字,家暴引發(fā)的人質情結、無性婚姻、藏匿搶奪孩子,她需要精準從雙方無法彌合的價值鴻溝之中找出橋梁的落點,以體面、穩(wěn)妥的方式引導每一個人。
成為律師是張荊兒時便懷揣的夢想,“小時候就覺得律師很厲害,充滿挑戰(zhàn),真正進入行業(yè)之后發(fā)現(xiàn)比自己想象的還要艱難”。剛剛開始實習的她面對咄咄逼人的當事者,明知對方毫無道理,卻囿于自己對知識不夠自信而不敢出言反駁,“那個時候就覺得一定要把自己用知識武裝起來,后來又體會到了責任的重要性”。
"法律是理性的,但需要溫情來介入”,從無數(shù)案例中,張荊試圖總結問題的共性,針對女性的隱形暴力、場域性的軟弱、現(xiàn)代人對于婚姻制度的審慎,她將這些發(fā)現(xiàn)與自己的經(jīng)驗相融合,理解囹圄之中的不同心境。
這份敏銳也被張荊應用到自己的婚姻當中,“因為太過了解婚姻會以哪些方式失敗告終,我常常會警醒自己,遇到問題需要退一步,需要與家人始終保持情感的共振,而非爭論孰是孰非”,無論工作多么辛苦,她仍會為家人留出充分的空間。
盡管有一定的心理預設,張荊的忙碌仍遠超我們的想象,天未全明時她已在廚房中為家人準備早飯,上午需要與當事人面談,下午到法院處理諸多事物,下班后仍要參與直播與各種會議,“確實非常疲憊,但也的確停不下來,法律是我一生的熱愛,也是無限的價值”。
采訪剛剛結束,張荊便馬上投入到新的工作當中,研究婚姻中的極端個案、推進反家暴法的日趨完善,要做的事還有很多。
"想要讓立法者看到,想要讓律師群體看到,更想讓越來越多的普通人看到,這是我的心愿”。
ELE:您如何理解當代的婚姻制度?
張:現(xiàn)代人的婚姻觀早就與時俱進了,家庭形式不再是必要的,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活得很好,那么婚姻變更為純粹,是孤獨靈魂之間的契合。
ELE:您是否認同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就應該離婚?
張:大多數(shù)的婚姻是經(jīng)由愛情而進入這是事實,但在漫長的婚姻中始終保有的愛情是不現(xiàn)實的,愛情在經(jīng)歷時間的磨礪后會變成其他的模樣,比如親情,這是婚姻能繼續(xù)存續(xù)下去的意義。所以,沒有愛情的婚姻并不能簡單等同于糟糕的婚姻。
ELE:相比較離婚冷靜期,您認為結婚需要冷靜期嗎?
張:婚姻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在未想好是否要結婚前,沒有哪部法律會強制人來結婚,所以結婚是純個人決定,不需要冷靜期;而選擇以法律認可的方式進行登記結婚后,就屬于社會關系了,是否要離婚,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在適當冷靜后再做分開決定也是服從社會管理的需要,更是對婚姻的尊重。
ELE:您如何看待娛樂圈的婚姻關系?
張:明星被很多人所認識,他們需要承受更多的討論與猜疑,但情感實際上是私密的,不能用放大鏡去看的。同時娛樂圈中人因職業(yè)的關系,對感情的體會和期待會更高。所以也會更加脆弱。
ELE:您做為婚姻律師,如何理解離婚?
張:人們都會說,結婚是人生大事,但其實離婚相對來說是比結婚更大的事。因為結婚是兩個人的結合,而離婚是兩個家庭的分開,是對后半生人生軌跡的改變。所以,需要慎之又慎,必要時尋求專業(yè)的人幫忙。
ELE:您認為婚姻能用錢來衡量嗎?
張:婚姻不能,因為法律禁止包辦買賣婚姻;但外遇可以。因為實踐中的外遇常常從錢開始,又以分手費來結束。
ELE:如何成為一位優(yōu)秀的律師?
張:實踐與忍耐,做律師的前三年甚至前五年都是不賺錢的,急于賺錢的就不要來了。
統(tǒng)籌:小宇 攝影:侯旭 撰文:楊澍 后期:韓建偉 設計: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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