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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三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事關電動自行車→

2022-05-14 11:54:26 來源:瀟湘晨報

5月13日至5月15日,公安、城管、市場監(jiān)管三部門開展聯合執(zhí)法行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違停專項整治。昨日,記者隨同參加聯合執(zhí)法行動。

前日,市公安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聯合發(fā)布《關于大力整治超標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的通告》(下稱:通告),嚴禁超標電動自行車駛入和停放在思明、湖里區(qū)31條嚴管路段。此次聯合執(zhí)法正是針對該通告內容所開展的。

昨日上午10時40分許,聯合執(zhí)法隊伍來到湖濱東路與湖濱南路交匯處靠近萬象城的平臺上,平臺上停了不少電動自行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執(zhí)法人員現場通過查看車身結構、尺子測量車長等辨別現場電動自行車是否超標。

“我們主要對停放在非機動車停放區(qū)域內的超標電動車進行查扣?!彼济鹘痪箨牂C動中隊指導員蔡毅東告訴記者,經核實為超標電動自行車且違停在非機動車停放區(qū)的,交警現場登記并查扣超標電動自行車車輛信息,同時上報到大隊。

在駕駛人在場的情況下,交警將現場開具罰單,對駕駛人進行宣傳教育。針對駕駛人不在場的情況,交警將車輛信息同步到大隊后,暫扣車輛。駕駛人可通過撥打咨詢電話向有關部門咨詢情況。

聯合執(zhí)法的城管部門現場對在非機動車停放區(qū)域以外違停的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查扣。島外各區(qū)針對轄區(qū)電動自行車違停亂象集中區(qū)域同時開展聯合執(zhí)法整治。

【提醒】

在非機動車停放區(qū)內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被暫扣,可撥打如下咨詢電話:

思明交警大隊:0592-2511950

湖里交警大隊:0592-5288300

如何辨別超標電動自行車?

辨別超標電動車要判斷電動自行車是否滿足下列十項要求,凡是不滿足其中一項的,就是超標電動自行車。

十項要求如下:

(一)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二)使用電驅動功能行駛時,最高車速不超過最高設計車速,且不超過25km/h;

(三)整車質量(含蓄電池)應當小于或等于55kg;

(四)整車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

(五)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

(六)前后輪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

(七)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鞍座長度小于或等于350 mm;

(八)后輪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小于或等于175mm;

(九)蓄電池標稱電壓48V;蓄電池最大輸出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60V;

(十)當行駛車速達到15km/h時,應當持續(xù)發(fā)出提示音。

(廈門日報記者 柯愷筠 通訊員 嬌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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