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泰州4月29日電(通訊員胡健華)因做生意缺乏資金,遂和發(fā)小想了一出碰瓷賺錢的“好戲”,誰料雙雙落網(wǎng)。
唐某因缺乏資金,生意已經(jīng)好幾個月都入不敷出,為了盡快弄到錢,他想到了一個辦法:碰瓷。單干難成事,唐某便邀請自己的發(fā)小洪某入伙,并許諾事成后有好處費。在金錢的誘惑下,洪某同意了。確定了目標——平時老實本分,又膽小怕事的遠房親戚趙某。二人一拍即合,仔細謀劃,制定出了一個自認為“天衣無縫”的行動計劃。
唐某約趙某到飯店相聚,酒過三巡后,趙某不勝酒力,唐某便提議開趙某的車送他回家,趙某欣然應允。但車子剛開到一個路口便被后車追了尾,唐某下車與后車車主“交涉”,告訴趙某后車毀壞嚴重,車主索賠4.5萬元,如果不賠,對方便會立即報警。一旦警察介入,唐某與趙某酒后駕車的事就會暴露。但當時趙某確實手頭緊張,雙方交涉未果互留電話后便各自離開。
沒想到第二天中午,趙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交警大隊的警察,并向趙某詢問是否存在酒后駕車且發(fā)生事故的情況。趙某接到電話后十分害怕,立即聯(lián)系唐某“想辦法”。唐某提出只能“私了”解決。于是,趙某東拼西湊,轉了1.6萬元給唐某,請他幫忙代辦。
幾天后,趙某隱約覺得有些奇怪,電話聯(lián)系對方車主卻一直無法打通,向交警大隊查詢后得知根本沒有相關報案記錄。趙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立刻到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經(jīng)偵查,很快鎖定并抓獲了唐某與洪某。原來,洪某與唐某商定時間后,駕車在十字路口附近等候趙某車輛,并故意追尾,制造了交通事故;為了逼趙某就范,他假扮交警,迫使趙某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在唐某的誘導下,趙某擔心酒后駕車被查處,支付了1.6萬元“私了費”。
2022年2月,該案移送至江蘇省興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